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部门及各部门领导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责任等情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后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及学校干部管理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工作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注重实绩原则;
4、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部门及各部门的领导成员。
三、考核内容
1、想政治素质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群众的利益;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组织领导能力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办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业务,领导本专业的能力;组织协调、正确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
3、工作作风
正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勇于改革,敢于负责,严格管理,勤奋敬业,讲求工作效能。
4、工作实绩
善于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任期目标责任书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5、廉洁自律
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中央、省及学校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出色,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实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民主测评分90分以上。
称职: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好,能完成或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民主测评分70-89分。
基本称职: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民主测评分60-69分。
不称职: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民主测评分59分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当年考核中可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
1、缺乏开拓精神,因循守旧,维持现状,造成本部门或所负责主管的工作长期滞后者;
2、工作责任心不强,负责主管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者;
3、当年受到诫勉谈话、效能警告者;
4、按上级有关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级的其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当学年考核中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级:
1、因违反党纪国法或校规受到行政拘留及其以上处理或党纪严重警告、政纪记过以上处分者;
2、主管或分管的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或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者;
3、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对后勤中心或部门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者;
4、严重违反国家财政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有经济问题者;
5、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者;
6、按上级有关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等级的其他情况。
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的领导或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五、考核办法和程序
考核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1)述职述廉
2016年6月27日上午8点,后勤各部门正职向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领导和后勤职工代表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内容主要包括:汇报本学年度的思想情况,学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自身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述职时间为8分钟左右,地点在学校教工餐厅大厅。
(2)个人自评总结
每位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的中层干部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人当年的思想、工作、廉洁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所有中层干部都要写出个人自评总结(中层正职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其文字材料本人签名后交后勤综合管理科存档备查。
(3)测评与积分
由考核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及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统一采用无记名书面形式进行。测评范围在后勤中层领导之间和后勤各部门职工代表中进行。
积分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不称职。
在民主测评得分的基础上,对个人一年内获得的校级以上综合奖项进行量化加分,其中国家级奖项加5分,省(部)级奖项加3分,厅级奖项加2分,校级奖项加1分。单位获奖的对单位责任领导按上述分值加分。
(4)个别座谈。组织部分党员、群众一一座谈,了解考核对象工作情况。
(5)考核等次的确定
根据自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情况的日常综合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按照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群众公认与注重工作实绩相结合、坚持考核标准与区别不同岗位相结合等原则,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后勤各部门及各部门每位领导的考核等次研究决定。
(6)反馈
党总支采用一定方式将考核情况向考核对象进行反馈。中层领导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六、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是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是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中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纪律与监督
1、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对考核材料和考核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2、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工作中如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应回避的对象的,考核人员必须回避。
3、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
5、考核人员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6、不准泄漏需要保密的考核内容。
7、任何人不准在考核工作中搞非组织活动。
8、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进行打击报复。
八、考核组织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部门及中层领导岗位的考核由党总支负责。考核领导小组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现任领导领导班子、党总支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及质量检查科。
九、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本办法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