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字(2016)22号文件和《许昌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科级干部聘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岗位志愿、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杨晓航等26名同志为科级干部,现以公示。
拟聘杨晓航同志为综合科科长;
拟聘姜晓燕同志为人事科科长;
拟聘牛建军同志为物资供应科科长;
拟聘王智慧同志为网络应用科科长;
拟聘李长生同志为绿化科科长;
拟聘杨根伍同志为饮食服务公司经理;
拟聘韩慧丽同志为物业服务公司经理;
拟聘李艳艳同志为商贸服务公司经理;
拟聘张旭明同志为校医院院长;
拟聘韩安民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总厨师长;
拟聘娄宏亮同志为物业服务中心水电总监;
拟聘张勇辉同志为房产设施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拟聘张立敏同志为项目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拟聘姜书杰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高撵社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张贵强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高进级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张献堂同志为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王韶勇同志为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刘大浩同志为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尤芳同志为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刘阔生同志为商贸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刘洪亚同志为商贸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刘苏琦同志为商贸服务中心副经理;
拟聘胡佩琴同志为校医院副院长;
拟聘彭国英同志为校医院副院长。
公示期:2016年7月3日至2016年7月5日。
监督电话:0374-2968928(纪委),2968855(后勤)。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映。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