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总体部署。这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中,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的一种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派驻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重要会议研究派驻机构改革问题,就派驻监督的地位作用、职能定位、工作机制、保障条件、自身建设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过往几年派驻监督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实践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工作的深化从来都是在总结提炼中推进取得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党中央出台派驻机构改革《意见》,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与巩固已有成果、深化派驻监督工作融通起来、体现其中,这对于践行“两个维护”,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必将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准确把握派驻机构改革《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改革是时代的最强音。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派驻机构改革始终伴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到2015年底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从十九大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此次出台改革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党中央强化派驻监督的决心和力度一以贯之。健全领导体制,坚守政治监督,赋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监察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一系列改革举措,体现全覆盖和高质量的目标要求,直指影响派驻监督作用发挥的障碍所在,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无疑是实现新时代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针和可靠保障。
以担当作为将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作出动员部署,发出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的动员令。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坚持吃透上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监督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中办《意见》精神和动员部署会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使命自觉。加强统筹谋划,把贯彻《意见》与做好一个时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整体考虑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办法。把握分类推进,重点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履行两项职能,稳步有序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推动工作,把促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与做好日常工作统一起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精准把握和有效行使纪检监察权,不断提高派驻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遇居新时代、站上新起点,锐意推进改革,忠诚干净担当,倾心书写派驻监督新篇章,一定能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